理事会 党支部 监事会 秘书处 标准技术专业委员会 设计专业委员会 制造专业委员会 技能人才委员会 智能标识委员会 |
一、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若干名。
二、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本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拟定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本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本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本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会员的入会申请和对会员的惩戒;
(八)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本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本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订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本会会员大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理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以书面或电子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理事,并在通知中载明会议拟讨论的事项,注 明会议主持人,如有相关材料应当随同通知一并送达。
(一)理事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如理事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应书面授权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出席会议,并由他在会议召开时向全体参会人员报告其缺席 情况。
(二)如不能授权其他人出席会议时,应在会议召开两个工作日前,向会议主持人书面或电子通讯方式请假并说明理由。同时,通过电子通讯方式(包括微 信、QQ、邮件、传真等)对理事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向会议主持人表达自己的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视同其出席会议。会议主持人应保存相 关资料,列入会议记要中。会议主持人应在理事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表决后,向全体参会。
(三)人员报告请假理事的缺席情况及其表决的意见,并计入理事会表决结果。
(四)理事接到书面或电子通讯方式的理事会会议通知,未做书面或电子通讯方式请假而缺席的,视为无正当理由缺席。同时,对理事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视为默认同意。
(五)理事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六)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七)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
(八)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四、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五、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长、监事由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会员,向秘书处提出任职申请,经理事会、监事会考察通过;
(二)从事本行业业务及上下游相关行业二年以上;
(三)熟悉行业情况,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法定代表人、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在本会任职。
六、本会的秘书长为专职,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七、设名誉会长一至三人,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八、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会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九、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党支部职权
一、深标协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协会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
三、协会党组织是党在深圳市标识行业协会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深圳市标识行业协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四、协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本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上级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
五、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六、协会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优先推荐会领导班子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的组织以及纪检组织领导。
七、协会支持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监事会职权
一、设立监事会,成员包括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与会员大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参会人员资格确认、程序和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确认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合法有效性,有权向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依法依章、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内部矛盾,有权提出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调有关事项表决议案,并维护当事人申辩权利;
(六)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有权要求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有权提请理事会或会员大会启动相应罢免程序,认为涉嫌犯罪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政府相关部门。
(七)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在理事会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召集会员大会职责时,召集会员大会;
(八)接受被惩戒会员的申诉,对作出惩戒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审查监督,必要时有权建议理事会重新作出决议或者提交会员大会表决,并将申诉处理结果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九)组织和实施对会长离任审计;
(十)会员大会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切实履行职责,接受会员大会领导,接受会员监督。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深圳市标识行业协会章程》,落实理事会审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其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理事会及会长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具体事项。
二、向全体会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深圳市规章条例,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示、要求,引导会员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三、广泛征求协会内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向理事会提出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活动、重要项目等建议方案,协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发展目标等建议方 案,适时拟定协会日常工作计划和要求。
四、根据工作计划和规划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适时将执行情况向理事会及会长报告。
五、做好新会员的发展相关工作。接受新会员入会申请、办理入会手续,视情况按理事会的授权向理事会提出增补、调整理事、副会长、会长的建议意见。
六、拟制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理事会通过后严格执行,抓好落实。
七、负责收取协会的会费,并严格按会费使用管理规定,管好用好。
八、配合和协助会员单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活动,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
十、协调和指导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负责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教育与管理。
十二、协助和参与省内各级党委、政府的联系,主动参与和组织跨省开展省际经济技术、人才、教育、文化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
十三、协调协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协会企业与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协会与协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十四、积极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搭建相互了解,沟通的平台,增进友谊。
十五、认真做好协会信息平台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及协会的宣传工作,办好《标识界》会刊。
十六、完成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十七、十完成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行业协会落实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职责范围
一、秘书处工作人员直接受协会秘书长领导,在秘书长的领导下主持开展秘书处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秘书处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
三、负责协会文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四、做好来客接待和协会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
五,收集各会员单位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
六、负责建立和管理协会信息平台(包括官网、微信群、QQ群、会刊等)。
七、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
工作职责
一、设立专业委员会,旨在促进会员间交流互动,提升业内专业水平,增强深圳标识行业的整体水平。
二、专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理论研讨工作,提高标识企业竞争力;
(二)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加速行业整体发展;
(三)开展行业培训课程,提升标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三、担任专业委员会委员须是深圳市标识行业协会有效会员单位成员。
四、专业委员由会员报名,经深标协理事会审核后,由专业委员会筹建会议选举,在实际到会人员中选举产生。
五、每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最多不超过10人;如因业务需要,有悖于此原则时,需报理事会审定。
六、新设立专业委员会,由理事会提出,或超过5名会员联名建议的,经理事会批准,方可成立。
七、新设立专业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可由委员联名推选,也可由理事会推荐。
八、专业委员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本专业委员会的所有活动;
(二)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专业委员会的经费拥有监督权;
(四)对本专业委员会成员的增补享有推荐权
(五)对撤销专业委员会成员享有建议权。
(六)其他
九、专业委员会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应积极、按时参加本专业委员会工作;
(二)主动完成本专业委员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不得以委员身份牟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得损害专业委员会声誉;
十、深标协会员原则上不得加入超过2个的专业委员会
十一、专业委员会委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委员资格:
(一)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委员会活动的;
(二)以专业委员会身份牟取不正当利益核实为真实情况的;
委员组成
主任:深圳市三源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张启森)
副主任:深圳市琢典标识有限公司(熊雄)、深圳市自由空间标识有限公司(杜华兴)
委员:深圳柯赛标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钟林)、深圳市高度标识设计有限公司(张书红)、深圳字工场发光字工程有限公司(鲁化平)、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卓卫东)、深圳市美耐斯光电有限公司(杨俊)、深圳市零奔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邓伟强)、深圳市及安通顺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柴裕宗)、东莞市艾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钟儒松)
工作职责
1. 促进行业创新与发展:致力于推动标识设计领域的创新与发展,鼓励设计师提出新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
2. 提升设计师专业素质:组织培训、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设计师的专业素质和创造力,培养更多具有高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标识设计师。
3. 推动行业标准与规范:制定并推动行业内的标识设计标准和规范,规范设计流程、素材选择、色彩搭配等方面,提高标识设计的质量和一致性。
4. 搭建学术研究平台:与相关研究机构和高校合作,共同开展标识设计领域的学术研究项目,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为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5. 促进行业合作与交流:组织行业内的交流活动,如展览会、论坛等,为设计师、企业和行业协会提供交流合作平台,促进行业内外的合作与共赢。
6. 提供设计咨询与服务:为企业和设计师提供专业的设计咨询与服务,解答设计问题。
7. 建立行业认可和评估机制:制定行业认可和评估机制,通过评审和认证,提高标识设计师的专业水平和行业声誉,为企业和客户提供可信赖的设计服务。
8. 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标识设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与国外相关机构和组织建立联系,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提高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9.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标识设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维护设计师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10. 提升公众对标识设计的认知与理解: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对标识设计的认知与理解,促进对优秀标识设计作品的欣赏和推广,推动行业的发展和社会认可度。
委员组成
主任:深圳市问道标识有限公司(朱庆)
副主任:深圳市自由空间标识有限公司( 杜华兴)、深圳市艾米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席明)、深圳市天策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苏奕森)、深圳市上行线有限公司(张怡)、深圳友昆标识制造有限公司(孔卫华)
委员:深圳市瑞海标识有限公司(郭默然)、深圳市自由美标识有限公司(曾纪林)、深圳市高度标识设计有限公司(张书红)、深圳市玖筑标识有限公司(关杰芬)、深圳市动力组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黄京津)、西东设计(深圳)有限公司(周宝立)、深圳市赛特标识牌设计有限公司 (刘凯) 、深圳市同力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李洪峰)、深圳市中式纵横标识有限公司 (周建忠)、深圳市蓝美艺术设计有限公司(黄笑天)、深圳市本质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钟晟)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加强标识制造企业的组织和管理,推动制造业的发展和规范化。随着标识制造的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增加,生产企业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竞争。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减少生产企业在设备资源、生产资料的浪费,共同推进深圳标识制造,工艺技术,管理经验的提升;推动制造行业自律;改善企业竞争环境;加强生产企业间的合作,特成立制造专业委员会。
二、工作目标
1. 参与政策制定与倡导:代表标识制造业参与政策制定和倡导,向政府和相关机构提出行业发展建议,推动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落实,维护行业的利益和权益。
2. 标识制造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参与制定标识制造的相关标准,指导标识制造企业的生产和操作流程,提高产品的质量、一致性和安全性。并通过推广制造标准,助于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促进标识制造业的规范化发展。
3. 促进行业发展与创新:与相关研究机构和高校合作,汇聚行业内的专业力量和资源,通过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等,推动标识制造行业的创新,提高行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4. 促进行业合作与交流:组织行业内的交流活动,如研讨会、展览会、行业论坛等活动,通过分享经验、分享最佳实践和技术创新,加强各方之间的合作与联系,推动内部生产资源共享和整合,并为标识制造企业提供更多商机。
5. 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组织标识制造领域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标识制造企业提升技术水平、改进生产工艺和提高产品质量。倡导标识制造行业的人才发展计划,加强人才培养与产业对接。与教育机构合作,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满足制造业对人才的需求。
6. 行业自律与行业发声:联合制造企业,共同制定行业自律守则,提高制造企业的竞争力,加强内部合作机制。与相关组织进行对话和协商,为行业发声,维护行业的利益和权益。
7. 提供咨询和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标识制造领域的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技术问题,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难题,并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三、委员要求
1. 深圳市标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 企业主营业务为从事标识生产的企业;
3. 企业成立3年(含)以上,且上年度营业额为1000万(含)以上;
4. 申请人从事生产制造5年(含)以上。
5. 有责任心,可以积极履行委员会职责;
6. 热心协会工作,致力于生产制造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动和发展;
7. 成员人数为10-20人。
四、2023年度计划
1. 07-08月,筹备换届深标协第四届【制造专业委员会】,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 09-12月份,与委员共同交流,探讨制造专业委员会的发展规划,合作模式,。
3. 10-11月份,举办一次标识制造为主题的【标识大讲堂】培训活动。
4. 12月份,召开一次制造专业委员会工作交流会议。
委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深圳市琢典标识有限公司(熊雄)、深圳市佳丰华标识有限公司(朱志春)
委员:深圳市路易盖登标牌材料有限公司 (董金文)、东莞市艾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黎时晗)、深圳市字工场广告有限公司(鲁化平)、深圳市钟氏高雄金属制品实业有限公司(钟玉生)
一、设立专业委员会,旨在促进会员间交流互动,提升业内专业水平,增强深圳标识行业的整体水平。
二、专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理论研讨工作,提高标识企业竞争力;
(二)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加速行业整体发展;
(三)开展行业培训课程,提升标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三、担任专业委员会委员须是深圳市标识行业协会有效会员单位成员。
四、专业委员由会员报名,经深标协理事会审核后,由专业委员会筹建会议选举,在实际到会人员中选举产生。
五、每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最多不超过10人;如因业务需要,有悖于此原则时,需报理事会审定。
六、新设立专业委员会,由理事会提出,或超过5名会员联名建议的,经理事会批准,方可成立。
七、新设立专业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可由委员联名推选,也可由理事会推荐。
八、专业委员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本专业委员会的所有活动;
(二)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专业委员会的经费拥有监督权;
(四)对本专业委员会成员的增补享有推荐权
(五)对撤销专业委员会成员享有建议权。
(六)其他
九、专业委员会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应积极、按时参加本专业委员会工作;
(二)主动完成本专业委员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不得以委员身份牟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得损害专业委员会声誉;
十、深标协会员原则上不得加入超过2个的专业委员会
十一、专业委员会委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委员资格:
(一)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委员会活动的;
(二)以专业委员会身份牟取不正当利益核实为真实情况的;
委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一、背景
标识产业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的全新行业,它是在广告制作业基础上结合精细金属加工、建筑装饰、工程建造、电子信息等相关行业,为不同类型客户提供专业整合的产品和服务。自1980年至今,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场对各类标识产品需求急速膨胀,使标识产业以井喷的形态迅猛发展。并且伴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兴起,传统静态标识作为载体,将集成先进的科技技术,衍生出数字化、智能化的新标识产业市场。
2019年,深圳市标识行业协会举办“标识文化周”系列活动,并正式提出:智能标识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智能标识的发展开始逐步走向成熟。
作为标识行业的发源地和集散地,深标协成立智能标识委员会,凭借其得天独厚的行业上下游资源优势,与先进的科技企业进行合作,推动智能标识在场景中的应用。
二、目的和意义
智能标识委员会的成立旨在结合标识行业单位资源优势,围绕智能标识技术的研究、应用和发展进行深入讨论和交流,通过专业领域人士的指导和建议,推动智能标识在场景中的应用与发展,促进标识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提升标识产业价值。
三、工作目标
1. 促进学术研究:委员会可以为智能标识的学术研究提供平台和支持,鼓励学者和专家在该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并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通过开展学术讨论和研究合作,积极推动智能标识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不断提升智能标识技术的水平和应用范围。
2. 提供专业指导:委员会可以组织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为从业人士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并且通过制定技术规范、推动行业标准等方式,促进智能标识技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智能标识的可持续发展。
3. 推动行业发展:委员会可以积极推动各行业和领域的企业、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搭建平台,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促进智能标识技术在各个行业的应用和推广。通过与产业界的合作,实现产业联动和互利共赢,进一步推动智能标识的商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4. 推动和促进行业自律:加强智能标识从业人员和企业的行为自律建设,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制止不正当竞争和违规行为,创建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5. 促进社会意识和客户意识:智能标识对于公众来说可能是一个相对陌生的领域,委员会可以组织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智能标识技术的认知和理解,传播智能标识的应用潜力和优势。
6. 促进人才培养和培训:智能标识委员会可以积极推动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培训,提高人才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智能标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供高素质的人才支持。
7. 提高应用效果和应用质量:智能标识委员会可以积极推动应用效果和应用质量的提升,通过技术研发、标准化和规范化等手段,提高智能标识技术的应用效果和应用质量,为社会和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四、委员要求
1. 深圳市标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 企业主营业务为从事智能标识、数字标识及相关领域;
3. 有责任心,可以积极履行委员会职责;
4. 热心协会工作,致力于智能标识的推动和发展;
5. 成员人数为10-20人。
五、23年度工作计划
1. 7-8月份,确定智能标识委员会发展目标和方向,制定智能标识委员会相关制度及年度计划,邀请智能标识企业加入委员会,召开筹备成立会议。
2. 8-12月份,与委员共同交流,探讨未来智能标识委员会的发展规划,推广智能标识的路径,寻找其他行业和企业,达成战略合作。
3. 9-10月份,举办一次智能标识主题的【标识大讲堂】培训活动。
4. 11-12月份,举办一次智能标识主题相关的跨界交流活动。
委员组成
主任:南京千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巍)
副主任: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刘虹)、深圳市视想科技有限公司(邹流明)、深圳市阿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杨海涛)
委员:深圳市中世纵横标识有限公司(刘玉山)、深圳汇纳科技有限公司(张晓东)、深圳市易捷标识有限公司(冯清怀)、深圳市弘景智能电子有限公司(高学攀)、深圳柯赛标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王卫文)、上海兔钉科技有限公司(孙朋超)、广州远润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闫小童)、红猫标识设计院(深圳)有限公司(曾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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